退換貨政策

七天鑑賞期

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是由消費者完成簽收取件的隔日開始算起至第7天止,為七日鑑賞期限;如您收件地址有管理員代收,則以代收的隔日起算,請留意送件通知。為避免爭議發生,請確實驗收商品後再進行退貨,以下情況將無法為您辦理退換貨,煩請留意以免影響您的權益。

  • 退回時,商品配件不全或吊牌已剪。
  • 非正常試穿,已長時間穿著、下水、已有使用痕跡,如髒污、妝粉、故障、破損、刮傷、異味、受潮等。
  • 已加工商品或修改尺寸。
  • 超過七天鑑賞期。

退換貨服務

  1. 請您於鑑賞期七日內,收到商品請於三日內確認是否為瑕疵,請先來信(sales@tranzend.co)告知我們您的訂單編號及基本資料,退貨及換貨運費將由TRANZEND為您負擔。
    • 基本資料包含 : 姓名、電子郵件、電話、地址、退換貨理由(瑕疵須附上照片)、換貨尺寸(換貨提供)、匯款帳戶影本(退貨提供)
  2. 每張訂單僅提供乙次免費退換貨服務,若於7日內需加退換商品,請自行負擔寄送運費。
  3. 請您填寫退換貨表單並將商品包裝完成後,我們將會派專人收件,退款程序若完成會進行通知,此地區服務範圍限制為台灣本島,離島及國外需自行負擔運費。
  4. 如已丟棄原包裝,可以使用其他包裝裝入退貨商品,前提是必須妥善密封以避免商品遺失,若退貨商品因未妥善包裝以致商品遺失,我們將以實際收到之商品辦理退貨程序。
  5. 衣服瑕疵的定義為大片污漬、大破洞、拉鍊損壞等,若不良品退回經過檢查之後,發現商品本身並無瑕疵,買家必須自行負擔來回運費。
    不列入瑕疵為尺寸不合、輕微脫線、線頭外露、任何人為瑕疵、色差、布料與想像不符等,尺寸不合可申請換貨乙次為上限,因商品數量有限,有無法換到同款商品之可能,敬請見諒,TRANZEND保有最終退換貨與否之決定權及規則更改權利。

換貨流程

  1. 填寫換貨表單
  2. 專人收件
  3. 換貨完成,留意收件